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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城投汝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惠城区城投汝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一期项目已由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441302-04-01-1457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城区城建汝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区城建汝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城投汝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2招 标 人:惠州市惠城区城建汝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中心区北部工业区JBD90-01-01地块

2.4项目规模:一期计划总用地面积28239㎡,建筑面积13217.88㎡,其中1号搅拌楼811.04㎡、2号配套料仓7864.63㎡、3号厂房1160.75㎡、4号宿舍楼2892.02㎡、门卫室1/2号131.39㎡、设备用房358.05㎡、室外道路14869.18㎡、室外园林景观3578.71㎡,并购置设备设施一批。

本项目一期产量:预计预拌混凝土年产量100万m³,预拌砂浆年产量7.5万m³,年处理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废渣料15万吨以上,预制混凝土构件年产能9万m³。项目总投资约13839.00万元。

2.5项目估算:本次EPC招标金额约为8453.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09.89万元、勘察费60.40万元、设计费201.32万元、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调试)1882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项目施工期等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2)设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施工期等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3)施工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2.8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设备质量要求为合格;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资格条件如下: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4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拟派的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6拟派的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7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须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的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进行答疑。

6.2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相关事宜

7.1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异常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城建汝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汝湖中心区北部工业区综合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2-2111142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2229455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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