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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第十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仲恺高新区第十五小学建设项目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投审〔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教文卫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第十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

2.2招 标 人: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ZKA-072-01-02地块。

2.4项目规模:学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3504.3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约为1854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5550.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299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1920平方米、架空层10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宿舍、风雨操场、地下室停车场(不含社会停车场)、园林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按标准化小学24个班规模建设,远期可扩充36个班,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5工程造价:项目估算总投资8817.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614.55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设计费约157.52万元(可研暂估价,按标准计费下浮25%)。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仲恺高新区第十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空调及通风、电气、弱电、绿建、海绵城市及配套设施工程、幕墙门窗、标识设计、地库车位划线、室内装修、园林、泛光照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参加初设概算评审及修编工作、协助编制工程检测方案、基坑及边坡、绿建预评价、危大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项目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设计代表现场驻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方案报规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图单位发现问题3日历天完成补充、修改。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设计成果。

2.8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按本工程估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答疑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7.3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4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5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投标相关事宜

8.1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8.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752-2630131

联系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城发大厦12楼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222945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327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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