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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根据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大亚湾【2021】069
工程名称: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投标
下浮率
质量要求 工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证书编号
综合
得分
排序
名次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3.70%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设计项目负责人:葛志贤
证书编号:093201559
勘察项目负责人:戴永常
证书编号:AY176100588
95.39 1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80%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设计项目负责人:徐延军
证书编号:023300694
勘察项目负责人:何辉祥
证书编号:AY124400897
85.08 2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0%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设计项目负责人:余润生
证书编号:964200104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三明
证书编号:AY114200666
71.24 3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1年09月26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拟派招标人评标代表(≤1/3成员总数)共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①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②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③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联合体、④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综合评估得分排序,按从高至低的排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九)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2-5190880)。
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6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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