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惠州同群工程建设发表时间:2021-06-28 09: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市发改投资函〔2021〕515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 标 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2.4 项目规模: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叉口,采用二层菱形立交方案,在三环南路东西方向增设双向六车道的下穿通道,实现东西走向直行车辆快速通行,同时相应对该交叉后道路进行拓宽改造。三环南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改造全长约860m;南岸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改造全长约415m,宽30.5~35m,均采用沥青混凝土。具体以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2.5 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约24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0500万元,具体以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现行勘察、测量规范、标准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含地下管线调查)并提供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和测量报告;道路、桥涵、下穿通道、排水、交通、照明(含高低压配电)、绿化、缆线管沟、管线迁改等专业工程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含设计变更)、工程相关供电供水迁改概(预)算编制以及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
2.7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开展勘察设计工作,15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和勘察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8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2.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以下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3.3.1道路长度≥500米的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且包含城市车行隧道(长度≥300米)的勘察业绩;
3.3.2道路长度≥500米的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且包含城市车行隧道(长度≥300米)的设计业绩。
3.4 派驻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含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 投标人(联合体含所有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 其他要求:无。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书面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各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扉页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打印后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中无需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4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路南六巷23号
邮 编:516001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2-2241446
传 真:0752-22317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
邮 编:5160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52-2229455
传 真:0752-2229455
电子邮件:hztqgc@163.com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电 话:0752-7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