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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一期)E1区勘察及初步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根据仲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一期)E1区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仲恺【2021】039
工程名称:仲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一期)E1区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恺晟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下浮率)
质量要求 工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编号 综合
得分
排序
名次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21.01%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及方案设计工作;方案报规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 设计项目负责人:杨韶馨
证书编号:144402106
勘察项目负责人:叶国民
证书编号:AY064400127
95.42 1
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20.79%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及方案设计工作;方案报规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 设计项目负责人:徐延军
证书编号:023300694
勘察项目负责人:孙宝雷
证书编号:AY174401307
73.42 2
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0.18%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及方案设计工作;方案报规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 设计项目负责人:李红
证书编号:194500574
勘察项目负责人:罗辉
证书编号:AY143600241
71.52 3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拟派招标人评标代表(≤1/3成员总数)共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①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联合体;②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③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江西金新勘测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④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⑤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有色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有色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文件)的签字及盖章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初步评审不通过,其余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审查。
(五)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综合评估得分排序,按从高至低的排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六)废标情况: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有色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初步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联系电话:0752-3278475)。
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5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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