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6-03 17:51 来源:未知 作者:惠州同群工程建设 点击:次
项目概况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QCG25006 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2642.8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852642.8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五、开启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1)《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公告附件下载或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除《领购文件登记表》以外,每页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镇三和村 联系方式:0752-388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联系方式:0752-2229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752-2229455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