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1303-04-01-30655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秋长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阳区中医院秋长分院)新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秋长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阳区中医院秋长分院)新建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阳区秋长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阳区中医院秋长分院)新建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24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一)评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1号评标室(三)评标委员会组成:1、招标人代表2人;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1、广东博信雅土木工程有限公司;2、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3、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4、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七)废标情况:无。(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四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二、定标情况:(一)定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9楼定标室(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工程服务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秋长街道办)”中随机抽取产生。(四)定标方法:逐轮票决定标法。(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投标下浮率为:1.80%。(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序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 备注 |
| 1 |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7269 | |
| 2 | 广东博信雅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6161 | |
| 3 |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2288 | |
| 4 | 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 | 1981 | |
| 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 |
| 投标下浮率 | 1.80% |
| 质量承诺 | 质量要求为合格,须符合项目实施时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最终满足成果报批、招标人使用和施工等要求。成果文件深度须按项目实施时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执行。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专家或招标人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5日历天内提交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庆阳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20034401178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省惠阳建筑设计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整体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设计;2、花海溪园(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及地下室)工程;3、万菱幸福里花园;4、得益智慧科技园项目;5、恒铭达智慧产业园;6、惠州市纵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基地;7、艺都公司房地产商住楼-南国明珠三四期。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金秋大道11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355907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52-3819329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6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3911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