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惠州医院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时间:2023-11-01 11:44 来源:未知 作者:惠州同群工程建设 点击:次
根据中信惠州医院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TQGC23030 项目名称:中信惠州医院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 招 标 人:中信惠州医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路桥施工中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二)评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大道346号中信惠州医院行政楼6楼党员活动室(从高压氧一侧上楼)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7人,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惠州市招标投标行业协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 ①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②深圳市华西宝华建设有限公司; ③惠州市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④惠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⑤深圳市佳泰业建设有限公司; ⑥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⑦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 ⑧广东富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⑨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及响应性评审标准对9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3家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分别为:①深圳市华西宝华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不通过;②深圳市佳泰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投标有效期为7日历天,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为不少于60日历天,响应性评审不通过;③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资格评审不通过。6家投标人通过初步审查,分别为:①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②惠州市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③惠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④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⑤广东富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⑥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七)废标情况:深圳市华西宝华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泰业建设有限公司、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266400.61元(大写:伍佰贰拾陆万陆仟肆佰元陆角壹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惠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249250.31元(大写:伍佰贰拾肆万玖仟贰佰伍拾元叁角壹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83526.97元(大写:伍佰零捌万叁仟伍佰贰拾陆元玖角柒分) (九)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