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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1300-04-01-306704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8月16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1、评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10时30分 2、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分别是:工程施工土建工程、工程施工电气工程、工程施工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4、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5、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6家,分别是:广东鹏格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兴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6、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7、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8、废标情况:无。 9、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惠州大亚湾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14时30分 2、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定标委员会5人,其中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4、定标办法:票决法。 5、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选人:惠州大亚湾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160759.08元。第二中标选人: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199191.26元。第三中标选人: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9225785.68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大亚湾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9160759.08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新胜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144200620070114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惠州大亚湾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44153129)】(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9199191.26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常青杰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豫1412018201901618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41000768)】(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19225785.68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周俊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川1512022202300451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51463104)】(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大亚湾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15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5560885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5531830 |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五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月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 月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2-5191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