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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机械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机械租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机械租赁

采购项目编号:TQCG23032-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342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机械租赁):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34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 (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机械租赁1.00(批)详见 招标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租赁期从单项租用设备实际进场调试经采购人确认启用之日起计算,具体租用设备进场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机械租赁):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kcfjt.com/h-col-126.html)。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1)《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或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施工-机械租赁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除《领购文件登记表》以外,每页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仲恺城发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12号城发大厦10楼1007-1011室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52-2630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2-222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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