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阳发改投审〔2023〕20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2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2.3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
2.4 工程造价: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8793.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0202.33万元,设计费1031.41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批为准。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60个高中教学班,每班50人,在校生规模3000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72000㎡,总建筑面积109907.41㎡,其中食堂、宿舍楼建筑面积43388㎡、北教学楼建筑面积11489.28㎡、南教学楼建筑面积13023.95㎡、礼堂建筑面积1094.8㎡、其他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119.6㎡、体育场馆建筑面积8275.43㎡、架空层建筑面积19516.35㎡、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2000㎡。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服务等功能用房建筑的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弱电等工程,以及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大门等室外工程。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含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须符合项目实施时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最终满足成果报批、招标人使用和施工等要求。成果文件深度须按项目实施时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执行。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135日历天。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经专家或招标人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5日历天内提交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3 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估算设计费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1 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系统不接受超过询疑时间的询疑。
7.2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7.3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4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5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相关事宜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土湖兴湖路6号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52-3823061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2229455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电话:0752-3911975
2023年 月 日
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惠阳 〔2023〕032号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3-07-28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 结束时间 | 2023-08-21 09: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8-10 17:0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 截止时间 | 2023-08-11 17:00:00 |
保证金到账 截止时间 | 2023-08-21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 截止时间 | 2023-08-21 09:30:00 |
现场递交原件 开始时间 | 2023-08-21 09:00:00 | 现场递交原件 结束时间 | 2023-08-2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8-21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惠阳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3-08-21 09:30:00 | 评标地点 | 2号评标室 (惠阳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