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信息办公设备技术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惠州同群工程建设发表时间:2022-05-11 10:1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信息办公设备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德兴楼一层(楠火锅左侧直行1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QCG22019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信息办公设备技术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信息办公设备技术运维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信息办公设备技术运维服务项目 |
1项 |
|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德兴楼一层(楠火锅左侧直行10米),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5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德兴楼一层(楠火锅左侧直行10米),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到现场递交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可获取招标文件。
(1)《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信息办公设备技术运维服务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地 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869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0752-7896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德兴楼一层(楠火锅左侧直行10米)
联系方式:邹小姐 0752-2229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姐
电 话:0752-2229455